张妍[1]2017年在《论我国个人信息刑法保护之不足与完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韩非子·五蠹》中说,“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这句话的含义是所有的事物都会跟随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应根据当前社会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措施。每一历史阶段,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都在发生着日新...
董黎华[1]2018年在《论民法公平原则的滥用及规范》文中研究指明法律原则的适用性,一直都是中外法学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的重点。公平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反映了民法的基本价值取向,贯穿于民法的始终,但其主要体现在合同法和侵权法当中。近年来,公平原则在审判实践中的应用日益广泛,这种广泛适用一方面能...
赵健[1]2017年在《国家赔偿法上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文中研究说明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第叁十五条正式确立了国家侵权领域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这标志着我国国家赔偿制度划时代的进步,表明了国家保护公民人格权利和利益的态度和决心。在我国法治社会建设不断进步及公民法制意识愈益提高的大背景下,人们对于...
朱作贤[1]2008年在《海上保险法补偿原则研究》文中提出补偿原则属于海上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并且是首要原则。它是贯穿大多数海上保险法律规范的一条主线。补偿原则派生出一系列重要而有特色的海上保险制度,如保险利益、代位求偿权、推定全损与委付、重复保险制度等,这些制度决定了海上保险法的基本特征。在国际航运...
陈海军[1]2003年在《论侵害债权的侵权行为》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债法上过错责任原则和债权相对性原则下的一个债权救济盲区为切入点,对侵害债权的侵权行为制度进行了比较充分的论述。本文分为八部分:第一部分为问题的提出,在考察过错责任原则和债权相对性原则的基础上,指出在坚持这两大原则的前提下,债权的救济存...
张红[1]2003年在《国有财产取得制度若干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有财产取得制度是国家通过公法和私法手段取得私有财产,从而形成国有财产的各种取得方式的总称。国有财产取得法定主义表现在取得方式法定、取得程序法定和取得范围法定叁个原则上。在国有财产取得制度中,存在着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利益...
廖学勤[1]2003年在《以法经济学原理评析单位犯罪的定罪和量刑中的若干问题》文中研究说明法经济学是一门刚过不惑之年的新兴学科。它从社会效用最大化的角度,从利益均衡的基本原则出发去提出法学范畴的一些新见解。它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经济学中的一些理论去解析法学范畴的行为定性和违法处罚中的价值合理性,因此...
李长友[1]2002年在《民事责任竞合的法理学思考》文中认为作为广义责任竞合分支之一的民事责任竞合,是民法责任法法域中的一类重要的法现象。它是伴随着民事责任法的不断裂变、演化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由于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纷繁复杂,各种社会关系又相互交错,不可能象立法者所期盼的那样泾渭分明,因而也就导致...
赵合俊[1]2002年在《作为人权的性权利》文中研究说明性权是基本的、普世的人权。性权研究是人权研究领域中的新课题,其特征在于以人权的视角研究性。人是一种性的存在。性权利,简而言之,就是人作为性存在的人权。本论文的绪论主要指出了性研究的权利走向,阐明了什么是性权利,为什么研究性权利,怎样研究性权利等...
刘洁敏[1]2002年在《扶助弱者:现代法律的价值追求》文中指出近几年来,涉外婚姻一直处于上升趋势,且九成以上是女性外嫁他国。然而,在涉外婚姻大幅增加的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使涉外婚姻中的当事人,特别是女性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进而影响了此类婚姻的正常发展。本文从中国女性在涉外婚姻中权益受损的现象入手,...
蒋涛[1]2002年在《企业集中规制中的违法性判断标准研究》文中认为企业集中是伴随着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经济法律现象,它在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以及强化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同时,也可能成为人为地改变市场结构、迅速地集中企业的经济力量,获取市场支配地位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并进而产生限...
王力一[1]2017年在《股东大会决议不成立研究》文中指出决议作为公司自治的重要表现形式,与自然人的意思表示不同,须在确保程序合法的情况下,遵循多数决原则作出。这不仅涉及私法自治与正当程序的结合,更是决议之所以具有效力的理论基础。基础动摇之时,决议的效力便存在瑕疵。但决议的特殊性致使无法适用法律行为...
宋江涛[1]2017年在《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研究》文中指出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是物权变动领域最为重要的原则之一,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区分原则源于德国法中的物权行为理论,但自其在中国产生以来,围绕这一原则的争议始终不断。尽管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对区分原则的采纳成为学界和实务界的共识,但围绕区...
高洁[1]2007年在《论“过错”作为违约责任构成要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是我国合同法领域讨论的热点问题,学术界一直对该问题众说纷坛,没有定论。既有研究可以概括为三种观点,表面上,这三种观点各不相同,但是从其研究方法上来看,却别无二致,即都是通过比较的研究方法,对过错责任原则、严格...
胡兴东[1]2000年在《元代民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元朝在中国历史上,疆域辽阔、民族众多、风俗各异、社会发展不平衡,加之元统治者实行“各依本俗”的治国策略,促使相互交往中民事活动的内客更趋繁杂,使元代的民法具有中国古代一贯传统,又有它时代特色。对元代民法的研究,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治理可以说是十分有...
王慧慧[1]2016年在《论我国缔约过失责任损害赔偿范围》文中研究表明缔约过失问题在罗马时期就存在思想萌芽,其后德国从普通法到19世纪法律的演变过程中,都将其作为理论界和司法操作中需要讨论的重要问题,但是一直没有形成系统的论述,直到1861年耶林在题为《缔约上过失:契约无效或不成立时之损害赔偿》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