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与法律思维——请求权—法律关系双向分析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法律论文,双向论文,案例分析论文,民事论文,分析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
国家制定法与民事习惯之秩序——以酒店12时退房法律问题为个案,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个案论文,法律问题论文,退房论文,民事论文,秩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
民事诉讼案件待证事实的确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事诉讼论文,案件论文,事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民事诉讼活动的终极目标是裁判者作...
论民事法律事实的类型区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事法律论文,事实论文,类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中国法学》文摘推荐编辑朱广新原文...
论涉外民事法律选择方法(模式)的范式转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范式论文,民事法律论文,模式论文,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中图分类...
论最密切联系的司法原则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密切联系论文,司法论文,原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中图分类号:DF972文献标识码:...
环境侵害的民事救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事论文,环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内容摘要】环境侵害是现代特殊侵权行为之一,它具有与传...
一个“常识性”问题的法学难题:对“平等主体”的再思考——兼评徐国栋教授的“民事屈从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常识性论文,法学论文,民事论文,难题论文,主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
论民事之诉的合法要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要件论文,民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民事之诉是通过原告起诉进入审判程序的民事纠纷(即民事...
民国初期大理院对意思自治与交往安全之平衡——以对意思表示瑕疵的言说为中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大理论文,瑕疵论文,以对论文,民国论文,初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
民事诉讼视野下的共同危险行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事诉讼论文,视野论文,危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中图分类号:DF0文献标识码:...
民事证明责任分配之解释基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准论文,民事论文,分配论文,责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
刑民交错案件的类型判断与程序创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案件论文,类型论文,程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在司法实践中,刑民交错案件常有...
徐德臣[1]2015年在《民事诉讼程序性制裁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法理学认为,责任既是制度存在的结论性证据,也是维持制度存在的现实力量。但在权利话语时代,民事诉讼法律责任似乎从来没有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成长中找到与这种地位相称的存在感,并始终徘徊在民事诉讼法学的主流研究视野之外。而程序性制裁作为一种特殊...
李瑞霞[1]2004年在《民事推定研究》文中提出推定制度是证据制度理论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国外的证据制度中推定具有很高的理论地位,有美国学者甚至把证明标准放在推定制度中加以研讨。相比较而言,我国的证据制度为推定所分配的地位就显得不够慷慨了。法律明文规定的推定决定着举证责任的分配;法律未规定但在司...
陈加玲[1]2017年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合理分配研究》文中认为证明责任分配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证据规则体系中的核心内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能否得以顺利展开以及司法裁判是否公正都与证明责任分配相关。我国目前立法上的缺失状态以及司法适用的现状,不仅制约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推进,而且如不尽快构建...
沙文韬[1]2004年在《虚假陈述侵权:英美法制度规则及其我国立法构想》文中指出摘要:虚假陈述侵权产生于19世纪30年代,是英美侵权法历史发展的产物,是侵权法上的欺诈诉权调整和救济经济交易中的责任关系的必然结果。虚假陈述侵权调整对象的特征性使其成为经济侵权行为的一个重要类型。虚假陈述侵权与契约法上的...
刘英明[1]2009年在《也论推定规则适用中的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兼与何家弘教授商榷》文中研究说明中国现行法不仅存在转移"完整证明责任"的推定规则,也存在类似于美国法上仅转移"举证责任"的推定规则。在中国,对推定事实进行有效反驳的证明标准不应该是统一的&qu...
张红[1]2003年在《国有财产取得制度若干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有财产取得制度是国家通过公法和私法手段取得私有财产,从而形成国有财产的各种取得方式的总称。国有财产取得法定主义表现在取得方式法定、取得程序法定和取得范围法定叁个原则上。在国有财产取得制度中,存在着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利益...
许素萍[1]2003年在《送达制度的反思和重构》文中研究说明“程序是法律的心脏”,而送达则是程序的骨骼。没有送达,程序不能立足;没有送达,程序无法运行。送达是程序与程序之间的桥梁;送达是程序法与实体法链接的纽带;送达是完成诉讼程序、实现实体法任务的渠道;送达是裁判发生法律效力的重要条件。送达制度折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