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裕华[1]2003年在《我国民事简易程序的检讨和小额诉讼制度的构建》文中指出由于我国现有的简易程序制度中存在的缺陷,使其已经无法满足实践的需要,而且在理论上缺乏必要的研究。作为完善我国简易程序的重要内容,我国应当建立相应的小额诉讼程序。论文共分叁部分:首先,本论文对我国的简易程序进行了检讨。指出了...
廖学勤[1]2003年在《以法经济学原理评析单位犯罪的定罪和量刑中的若干问题》文中研究说明法经济学是一门刚过不惑之年的新兴学科。它从社会效用最大化的角度,从利益均衡的基本原则出发去提出法学范畴的一些新见解。它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经济学中的一些理论去解析法学范畴的行为定性和违法处罚中的价值合理性,因此...
施锐利[1]2016年在《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界分研究》文中指出针对我国行政犯罪立法增多的现象,从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概念的探讨入手,在阶层式构造模式下分析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的差异,对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界分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是本选题的核心内容。导论部分阐述了选题的由来,介绍了研究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界分...
胡印富[1]2015年在《论刑法中的犯罪人格》文中认为任何刑法理论的研究都摆脱不了主观与客观、规范与事实两对范畴的藩篱,刑法中犯罪人格的研究也落此窠臼。但是刑法中犯罪人格理论建立于刑法客观化观念基础之上,是对刑法精确主义的体现于深化。所谓刑法客观化,是指犯罪构成、刑事责任、刑事制裁等相关内容的研究与...
周敏华[1]2005年在《试论法院调解制度》文中研究说明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了法院调解的内涵,首先从调解的定义出发,分析了法院调解的本质含义和价值;接下来考察了中国法院调解的渊源和流变,包括中国古代的诉讼调解制度、中国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诉讼调解和新中国的诉讼调解制度。此部分为本文接下来阐述...
徐德臣[1]2015年在《民事诉讼程序性制裁机制研究》文中指出法理学认为,责任既是制度存在的结论性证据,也是维持制度存在的现实力量。但在权利话语时代,民事诉讼法律责任似乎从来没有在民事诉讼制度的成长中找到与这种地位相称的存在感,并始终徘徊在民事诉讼法学的主流研究视野之外。而程序性制裁作为一种特殊的民...
万毅[1]2002年在《论刑事诉讼法原则》文中研究指明当前我国刑事诉讼理论研究的重心和热点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刑事诉讼的基石范畴如刑事诉讼价值、刑事诉讼目的等;二是刑事诉讼的具体制度的建构。而对于介于两者之间诸如刑事诉讼法原则这样的中间范畴,学术界关注不多,着墨更少。从国内目前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几...
刘伟光[1]2002年在《试论我国行政审判中的调解制度》文中认为本文结合我国行政审判实践,运用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等学科理论,采用历史、逻辑、比较分析等方法,阐述我国行政审判中调解制度的历史发展和一般理论,检讨我国行政审判中调解制度的是非功过,分析改革完善我国行政审判中调解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提出完...
涂雨薇[1]2017年在《刑事诉讼审判中心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刑事诉讼审判中心,与其说是司法理论、原则或制度,不如说是一种司法价值取向。在原则层面,审判中心指向了法治国家的核心——司法权威与审判终结性;在制度层面,审判中心是一系列制度改革的总则;在否定层面,审判中心则意味着排除了权力分立。本文分...
李强[1]2016年在《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二元司法体制下,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单纯案卷审查模式局限性较大,享有和行使调查核实权是顺应司法规律的必然选择。本文综合考察了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的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探讨如何从规则和操作层面有效完善和妥善行使的具体问题。...
周惠珍[1]2002年在《对我国公证体制改革的若干思考》文中认为公证作为国家的证明制度,自1979年在我国恢复建立以来,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和对外交往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证事业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党的十四届叁中全会将公证机构定位为“中介组织”,使原在...
罗晖[1]2015年在《刑事预审制度研究》文中提出与所有的法律制度一样,刑事预审制度并非与生俱来的,而是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现今,刑事预审制度已经成为了西方两大法系各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表面上看,两大法系各国建立刑事预审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在案件进入审判程序之前对刑事案件进行起诉审查,以确...
陈沛林[1]2008年在《论香港特别行政区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现状与展望》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对香港特别行政区与中国内地及中国其它地区的刑事司法协助实际情况作本地性实证研究,并论述加速这方面发展的法制上、政治上及实质上的迫切性,认为可以化整为零,分别签订移交逃犯及犯罪得益、互相承认判决等各项协议,...
李铮铮[1]2002年在《关于刑事审判程序中控方案卷使用制度的研究》文中认为控方案卷使用制度关系到刑事诉讼的中心是法庭审判程序、避免庭审过场化、保证控辩双方诉讼地位平等和法官居于公正立场等方面的诉讼价值。控方案卷具有对控方收集的诉讼证据的固定作用、指控犯罪的作用、监督的作用。但是,如果控方案卷材料成...
陈海光[1]2002年在《中国法官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为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和变化,应对加入WTO对我国司法制度提出的挑战,近年来国家从立法到司法实践都对现行司法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革,以期建立一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司法审判制度。在制度改革的同时,人们不能不把关注的目光投向这个制度的承载者...
黄宣[1]2015年在《民事上诉利益研究》文中认为从比较法视角观察,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民事诉讼适用的上诉利益额度和上诉许可,英美法系国家民事诉讼适用的上诉许可构成了民事上诉利益的完整内容,民事上诉利益是民事上诉程序的基础。进入新世纪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建设繁荣发展,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大量出现...
罗晖[1]2015年在《刑事预审制度研究》文中提出与所有的法律制度一样,刑事预审制度并非与生俱来的,而是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现今,刑事预审制度已经成为了西方两大法系各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表面上看,两大法系各国建立刑事预审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在案件进入审判程序之前对刑事案件进行起诉审查,以确...
陈小东[1]2002年在《对西方证据法的历史解析》文中认为古代西方国家的司法证明方式经历了从告知事实到发现事实的进化,或者说从感性司法证明方式向理性司法证明方式的转型。时兴于西方远古时代的宣誓裁判、神明裁决和决斗判决叁种原始审判方式都属于感性司法证明方式,其核心特点就是从神灵处获得启示,即由神灵告知...
陈实[1]2017年在《刑事速裁程序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们在对刑事速裁程序进行立法以及对新型刑事程序探索时必须要以刑事程序的价值目标——公正为前提,要注意达到公正与效率衡平的状态,现阶段我国刑事案件数量与日俱增,而司法资源人力、物力的投入虽然也是呈现增加状态但还是不能和案件数量增长速度成比例,为解决...
吴月红[1]2016年在《刑事诉讼契约论》文中提出刑事诉讼契约旨在恢复被破坏的社会秩序至原有状态、重点补偿被害人、社会所受损失和使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是一种应对犯罪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的系统性反应。其对解决现阶段犯罪及衍生的一系列问题均大有裨益,并与当今司法界所倡导的能动司法理念、恢复性司法理念以及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