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玉梁[1]2011年在《民初大理院及其民事判解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大理院的最初设立是由于清末“仿行宪政”、修律变法,它作为近代法制意涵下最高审判机关,享有“统一解释法令权”和“最高审判权”,独立于其他机关之外。这既决定了民初大理院与清末修律之间割舍不断的关系,也表明了对民初大理院总体认识...
刘思齐[1]2016年在《人民法院审判权运行制度及其改革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当今中国面临深刻的社会转型,其中重建政治权力合法性、统合社会价值观以及化解社会矛盾的要求,让司法和法院成为焦点。此时,法院却在面临巨大工作压力的同时,遭遇了严重的公信力危机。这与我国审判权运行制度中存在的许多与审判权权力属性不...
杨晓辉[1]2006年在《论我国陪审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文中提出陪审制度是西方国家一项颇具特色的法律制度,它“起源于古代奴隶制国家的雅典和罗马,被扼于封建专制社会,称颂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盛行于英美等资本主义国家,仿效于世界各国,亦实行于前苏联、东欧一些国家,并移植于我国。”陪审制度所彰显的维护人民主...
朱秀玲[1]2009年在《我国法院调解制度之检讨与重塑》文中提出调解制度在我国有着悠久的文化背景和深厚的社会基础,长期以来在民事纠纷的解决中发挥着重大作用。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传统法院调解制度在实践中日益暴露出它的局限性和诸多弊端,与公正和效率的不适应性日渐凸现,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因而成为近年来法学...
蔡长林[1]2001年在《民事诉讼程序公正之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程序公正,作为诉讼程序法专业领域之研究对象具有重要价值,程序公正的理论出现及实践,对中国提倡法治社会的目标产生深刻的影响。因而,对程序公正进行系统、深入、理性的研究,十分必要。本文尝试着从民事诉讼程序公正的理论、实践两领域为出发点...
李维兵[1]2004年在《我国职务犯罪侦查制度的反思与完善》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从我国职务犯罪侦查功能发挥不够理想的现状出发,从侦查制度上分析原因,通过与国际刑事准则和其他国家、地区相关规定的比较考察,提出制定实体与程序一体、刑事与行政、纪律处分一体的单行法;改革机构设置,聚合侦查资源;改革立案程序,完...
丁晓峰[1]2017年在《人民监督员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本土特征,为化解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无人监督”尴尬境遇所采取的重要举措。制度经过十四年的运行,由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在调动普通群众主动参与司法活动的热情、发挥保障人权以及防止检察权滥...
何强[1]2004年在《我国民事公诉的建构探析》文中研究说明赋予检察机关针对特定民事案件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力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不论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政治制度、检察制度、文化传统不同却不影响世界各国普遍实行民事公诉制度。而我国一直以来对是否...
史建辉[1]2004年在《论监督司法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文中研究说明监督司法在本文特指有关机关、单位和个人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力或权利作为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法官裁判性行为和个人行为(非裁判性行为)是否合法、合理作出评价,并通过一定程序处理的活动,是国家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我国监督司法的监督主体众...
钟俊[1]2015年在《论司法公正及其实现》文中提出公正是司法活动的永恒主题。在建设法治中国的时代背景下,融合中国传统“公正”观念与西方“正义”原则,将“公正”诠释为“公平正义”,已成为我们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共识之一。同时,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为,理解“司法公正”的基本内涵,不...
解娟[1]2004年在《当代中国司法独立的困境与出路》文中研究表明司法独立是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对保证司法裁判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满足社会成员对效益的需求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以明确司法的内涵为逻辑起点展开分析,认为当代中国司法独立面临的现实障碍主要有立法层面的障碍、体制层面的障碍和司法文化层...
麦苗[1]2009年在《论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文中提出在现代法治社会,法院依法审判得出生效裁判,是国家对于纠纷的权威性判断。只有基于法律的特殊规定,才能启动对生效裁判的再审。通过此种制度设计,方能有效地限制国家权力和保障人权,而司法裁判才具有其应有的公信力。刑事诉讼的制度设置,应尽可能通过完善的程序...
潘度文[1]2005年在《我国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角色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我国司法体制改革逐见成效的今天,系统探讨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解决检察权介入民事诉讼应具有的制度上和法理上的正当性,规范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角色定位和介入程序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试图对民事诉讼中检察权的角色认知和定位...
张慧敏,李丹丹[1]2004年在《我国民事公诉制度探析》文中提出一个国家的公诉权,仅有公法领域的诉权,而没有私法领域的诉权,不仅在法理上是不健全的诉权,也不利于法制的完善。当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受到非法侵害时,若检察院能作为公共利益代表成为控诉机关,其专业的司法性质、控诉经验,都将使其成为民事公诉的最佳...
吕中伟[1]2015年在《民事传闻证据规则研究》文中指出传闻证据规则,又称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它是指除非法律有特殊规定,传闻证据不具有可采性。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证据法规则中最为古老的证据规则之一,曾被称为“英美证据法的基石”。经过数百年的发展演变,传闻证据规则已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体系。在英美法系的历史...
葛彬[1]2018年在《“以审判为中心”视角下的侦检关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以审判为中心”,强调庭审实质化,举证、质证、定罪都在法庭上完成。长期以来,在“以侦查为中心”的工作模式下,导致公安机关的权力不受制约,检察机关监督职能弱化,庭审虚化,酿成很多冤假错案。因此,要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
刘星(Bandeev,Gennady)[1]2013年在《中俄行政诉讼制度比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行政诉讼法是一个国家的叁大诉讼法之一,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俄两国行政诉讼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主要是在前苏联时期,中国吸收了前苏联的法律体系特征,因此,两国在苏联解体之前,行...
赵长江[1]2014年在《刑事电子数据证据规则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之前,学界关于“电子数据”的研究是纯粹的理论研究,其研究重点是探讨电子数据的独立性及特点,司法实践中对电子数据一般也是通过转化成鉴定意见或书证进行使用。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电子数据”明确规定为独立...
涂艳红[1]2005年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思考》文中研究说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产生是由于公法和私法的竞合所致,将由犯罪引起的民事侵权合并于刑事诉讼一同审理,其价值主要在于提高诉讼效率,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一直属于我国刑事审判实践中较难处理的案件,其原因不仅是由于两种诉讼...
陈超[1]2009年在《意大利刑事特别程序研究》文中指出本论文由引言和五章正文组成。采取文本分析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全面解读意大利刑事特别程序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剖析其特色。着重解读了意大利刑事特别程序的最新变革,不仅有助于全面把握意大利刑事特别程序,而且有助于澄清和纠正我国对意大利刑事特别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