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1]2016年在《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二元司法体制下,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单纯案卷审查模式局限性较大,享有和行使调查核实权是顺应司法规律的必然选择。本文综合考察了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的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探讨如何从规则和操作层面有效完善和妥善行使的具体问题。...
周惠珍[1]2002年在《对我国公证体制改革的若干思考》文中认为公证作为国家的证明制度,自1979年在我国恢复建立以来,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和对外交往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证事业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党的十四届叁中全会将公证机构定位为“中介组织”,使原在...
罗晖[1]2015年在《刑事预审制度研究》文中提出与所有的法律制度一样,刑事预审制度并非与生俱来的,而是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现今,刑事预审制度已经成为了西方两大法系各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表面上看,两大法系各国建立刑事预审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在案件进入审判程序之前对刑事案件进行起诉审查,以确...
李铮铮[1]2002年在《关于刑事审判程序中控方案卷使用制度的研究》文中认为控方案卷使用制度关系到刑事诉讼的中心是法庭审判程序、避免庭审过场化、保证控辩双方诉讼地位平等和法官居于公正立场等方面的诉讼价值。控方案卷具有对控方收集的诉讼证据的固定作用、指控犯罪的作用、监督的作用。但是,如果控方案卷材料成...
陈海光[1]2002年在《中国法官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为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和变化,应对加入WTO对我国司法制度提出的挑战,近年来国家从立法到司法实践都对现行司法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革,以期建立一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司法审判制度。在制度改革的同时,人们不能不把关注的目光投向这个制度的承载者...
黄宣[1]2015年在《民事上诉利益研究》文中认为从比较法视角观察,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民事诉讼适用的上诉利益额度和上诉许可,英美法系国家民事诉讼适用的上诉许可构成了民事上诉利益的完整内容,民事上诉利益是民事上诉程序的基础。进入新世纪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建设繁荣发展,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大量出现...
钟济安[1]2016年在《美国法院附设调解研究》文中提出美国法院附设调解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前后美国ADR蓬勃发展的时期,与ADR相关的各项支持性法案在美国被推行和实施时,也正是美国法院开始试行法院附设调解的开始,而时至今日,这一机制已经成为在美国法院附设ADR中占主流的纠纷解决方式。本文以美国东...
戴辉利[1]2007年在《我国公证机构性质研究》文中认为公证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制度中的公证机构的性质定位是个争议很大的焦点问题,公证机构的性质决定着公证机构的运行机制、组织管理、职能发挥和责任承担方式。本文尝试运用历史分析方法和比较分析方法,从我国公证发展的轨迹和成因及西方公证机...
罗晖[1]2015年在《刑事预审制度研究》文中提出与所有的法律制度一样,刑事预审制度并非与生俱来的,而是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现今,刑事预审制度已经成为了西方两大法系各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表面上看,两大法系各国建立刑事预审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在案件进入审判程序之前对刑事案件进行起诉审查,以确...
丁建宇[1]2002年在《浅析刑事沉默权制度在中国的适用》文中研究说明沉默权作为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已为多数国家所采纳。但是,沉默权是一柄双刃剑,它既可以保护无辜,又可以被真正的罪犯利用来逃避司法制裁。为打击日益严重的刑事活动,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英美国家率先对沉默权制度进行改革,明确规定...
庞凌[1]2002年在《论法院的政治功能》文中指出现代法院制度与古代相比,其主要区别在于司法与政治关系发生实质性的嬗变。法院在权力分立的政治架构中,通过个案的审理与相关政治行为的判定,发挥着监护国家体制、制约国家权力、维护宪政制度、形成公共政策和执行对外政策等政治功能。法院的这种政治功能的实现需要独...
马颖欣[1]2017年在《河北N律师事务所服务营销策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法治国家建设步伐的加快,带动了法律服务行业的迅猛发展。然而,我国律师行业内的律师事务所,大多管理理念落后,没有构建特色系统的服务营销体系,与市场的不匹配也就日渐显现了出来。在这样的行业大背景下,律师...
肖建国[1]2002年在《论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的价值蕴涵》文中研究说明民事举证责任分配是由民事实体法、民事诉讼法和诉讼政策叁方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其中,结果责任主要由民事实体法预先静态地配置,反映实体法的价值目标;行为责任由民事诉讼法概括地规制,体现程序公正和诉讼效益的要求;而法官则在个案中审时度势,...
刘淑丽[1]2002年在《执行制度改革中强制执行权双重属性的价值、冲突与协调》文中指出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强制执行与强制执行权属性。在这一部分中又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强制执行的含义及历史发展。在这个问题中作者阐述了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权、强制执行制度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从多个角度对强制执...
陈小东[1]2002年在《对西方证据法的历史解析》文中认为古代西方国家的司法证明方式经历了从告知事实到发现事实的进化,或者说从感性司法证明方式向理性司法证明方式的转型。时兴于西方远古时代的宣誓裁判、神明裁决和决斗判决叁种原始审判方式都属于感性司法证明方式,其核心特点就是从神灵处获得启示,即由神灵告知...
陈学权[1]2003年在《污点证人豁免制度初论》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污点证人豁免制度的存在有其相应的价值基础、思想理念基础和刑事政策基础。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污点证人豁免制度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我国污点证人豁免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从两条路径进行,即对主动作证的污点证人可以采取酌定不起诉的豁免方式,对被动...
郑未媚[1]2002年在《试论刑事上诉审程序的功能及其发挥》文中指出1998年10月5日我国政府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第14条第5项赋予了被告人请求复审权。为了保障公民尤其是被告人切实享有该项权利,必须在法律上建立完善的复审制度。作为复审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上诉审程序如何加以完善...
谢相成[1]2011年在《论我国刑事代理制度的立法完善》文中认为加强法制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刑事诉讼是落实国家刑罚权的程序,其社会效果不仅仅应体现对犯罪的控制,还应当为刑事被害人提供必要的程序性保障,以增进社会和谐因素。刑事代理制度是改善刑事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境遇和增强他们参与权的...
陈实[1]2017年在《刑事速裁程序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们在对刑事速裁程序进行立法以及对新型刑事程序探索时必须要以刑事程序的价值目标——公正为前提,要注意达到公正与效率衡平的状态,现阶段我国刑事案件数量与日俱增,而司法资源人力、物力的投入虽然也是呈现增加状态但还是不能和案件数量增长速度成比例,为解决...
惠晓侠[1]2007年在《论证人拒绝作证权制度》文中指出对于作为有效解决社会冲突的法律机制——诉讼而言,追求案件事实真相为其主要目标之一。在诉讼程序中,证人基于特殊身份而负担着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提供证言的义务,为此,世界各国都从立法上予以明确规定,这亦是司法追求实体真实的必然要求。而与此...